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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省政府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政策措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7 15:50:04 阅读:3041

为深入贯彻《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1〕8号)及市国资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国资字〔2021〕11号)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实体经济帮扶力度,现将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租金减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金减免时间:租金减免期2021年上半年1个月租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二、支持额度:以实际租金额度为准。

三、租金减免条件:本次减免对象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其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其它可予认定及不予认定情况详询各子公司。

四、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减免租金的,由承租人向市国投集团下属资产管理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给予免租。

五、减免租金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承租人申请需向资产所属公司提交《减免租金申请表》(详见附件)、承租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证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人为小微企业的,上述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承租人为个体工商户的,上述资料需个体工商户本人签字确认。

特此公告

 

附件:减免租金申请表

 

 

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