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赣州钴钨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自管公房安置资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5 17:35:37 阅读:2534
关于原赣州钴钨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自管公房安置资格的公示
原赣州钴钨公司棚户区自管公房居民:
原赣州钴钨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核组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原赣州钴钨公司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赣市府字[2016]227号文)文件精神审核完成,现予公示(详见附件1和附件2),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1日,请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相关部门反映举报。
赣州市国资委电话:8996681
赣州市国资委邮箱:gzgzwcqk@163.com
赣州市国投集团纪检监察电话:8389300
赣州市国投集团纪检监察邮箱:gzgtjtjjjcb@163.com
原赣州钴钨棚改项目部电话:8209811
附件:1.原赣州钴钨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自管公房符合购买保障性安置房名单
2.原赣州钴钨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自管公房不符合安置名单
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
附件下载: e6c64433-c479-459c-84dd-ff6a6502f4b5.xls (已下载:162次)